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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推荐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安徽省城市规划学会   发布时间:2023-12-04 17:32:10  阅读量: 3025

为做好2023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评选工作活动,综合近一段时间各单位咨询的问题,现将有关说明补充如下:

一、关于推荐评选组织

(一)评审组织

为使推荐评选工作有序进行,安徽省城市规划学会成立2023年度安徽省推荐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组委和专家委员会。组委会负责推荐评选工作重大事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专家委员会下设评审组、综合评定组、监审组。

(二)奖项设置

依据中国城市协会《评选办法》的规定,本次推荐评选的申报项目共分四类,分别为规划编制类、规划实践类、规划研究类和其他,项目设推荐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表扬奖的数量视具体情况设定。

根据安徽城市规划实际,结合中规协的有关规定,推荐评选可设特别奖,用于表彰有特别贡献的优秀规划设计项目。特别奖不超过两项,获得特别奖的项目同时获得推荐一等奖的资格。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有关规定,本次推荐评选接受非会员单位申报。推荐评选中,会员单位申报项目和非会员单位申报项目分别计总数计算奖项分配比例。

(三)评选程序

评审分三个阶段,即材料初审、专业评审、综合评定。材料初审阶段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阶段主要是分组对获奖项目进行评议;综合评审阶段主要是对提名获奖项目评选最终获奖项目公示名单。

(四)监督

监审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维护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向组委会报告监审情况。

(五)公示、公告

推荐评选的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定后在相关网站公布,其中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组委会研究处理。推荐项目名单由安徽省城市规划学会发布。

(六)颁发证书

安徽省城市规划学会对获得推荐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颁发证书。

二、关于联合体申报的要求

有联合体的申报项目,所有联合体单位都应在申报表封面体现,并加盖公章。

三、关于材料报送时限的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直接送达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8点前;以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0时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421-1室)。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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