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学会新闻发言人由副理事长、秘书长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具体职责:
新闻发言人职责:
1、统筹并组织实施学会的新闻发布事务;
2、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计划;
3、接受记者采访;
4、执行上级指定的其他新闻发布事务。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会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2、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社会热点的事实确认、解读等信息;
3、学会组织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
4、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事项的及时回应;
5、其它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1、新闻发布会
向新闻媒体介绍学会立场、观点、态度和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等信息的问答式会议。新闻发布会之前,新闻发言人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2、其他形式
需要发布有关新闻但不需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可视情况以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组织集体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稿、答复问询、网络互动等方式及时发布。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学会秘书处是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协调的新闻发布工作。
2、新闻发布的审批
新闻发布的内容,一般事项经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后,报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后进行发布。